結婚這檔事,真是要慎重面對的,我深刻的體驗到了。

前一陣子才讀到近來好多德國人要是想與異國的另一半結婚,都紛紛跑到丹麥去結婚,原因是丹麥有些城鎮,辦結婚的手續很快,三天。沒記錯的話應該是soenderborg(http://www.soenderborg.dk/default.aspx?aspxerrorpath=/default1.aspx)這個地方,而也因此得到了"歐洲的拉斯維加斯"之稱號。

當初看到這報導時,我心想結個婚有什麼難的? 不就是兩個人到法院去簽個章就完成了? 但說真的,比我想像中繁瑣上千萬倍。所以當初我天真的想著,不用考慮兩個家庭的意見不同而開心著;然而異國婚姻就是卡在必須用繁瑣的文件,來完成僅屬於你們倆的終身大事。

所以很快的,我知道我錯了,想當初一得知申請結婚簽證(註一)需要耗時三個月時,像是被澆了一頭冷水一樣,心想分開三個月,依我的個性大概這婚是結不成了:D,可是這不是小事,最後當然靠著我們跟德國在台協會不斷周旋、與Mainz(M現居住城市)辦事處不斷接觸之後(註二),我終於拿到了傳說中的結婚簽證,也就是朋友戲稱的未婚妻簽證。

不過,這其中的辛苦自然是不為人知,包括我所申請的文件、跑法院的次數、跑德國在台協會的次數、跑戶政事務所的次數,時間、金錢的花費我現在都不敢算了... 再加上我身旁完全沒有人可以詢問相關的經驗,從網路上找到的也多是先在台灣結完婚的、或是兩人都身在德國的經驗。我想,像我們這樣分隔兩地處理的真的比較少數,所以碰到的挫折很多,一度也想過乾脆去丹麥算了...。

可是,老實說在台灣辦的文件、簽證,繁瑣歸繁瑣,但是因為我辦事能力好(這一點真是自誇,不過我的行政能力真的很不賴:P),所以我並不擔心;可是並不是這樣我就可以開開心心的去結婚了...難題在後面。

目前我手邊已經有了結婚簽證,以及一些所需要的文件(註三),可是我必須帶著這些文件到德國先翻譯成德文,再送到德國政府審查,要是審查未過,我就一個頭兩個大了,因為人在德國真的跟嬰兒沒兩樣,沒什麼處理事情的能力,只能倚靠另一半。現在的困境就是我們必須先到法院訂好我們想註冊公證的日子,然後一邊送文件去翻譯、翻譯完再送去審查,一邊禱告我們送去的文件沒有問題 ...不然到時候日子到了我卻無法合法結婚 ...

所以這一陣子的奔波,雖然告了一段落,但我知道到了德國,還有一場硬戰要打... 我的好朋友們,請你們為我禱告,讓我能順順利利的結婚吧。難怪我們倆最近老苦中作樂的說,結個婚這樣困難,我想我們還是不要離婚好了 ...據說結婚越困難的,要離婚的比率越低... 希望是真的。

註一: 所謂的結婚簽證,是讓還沒結婚的人,可以持該簽證過去德國結婚的單國簽證,因為很多朋友誤會我已經結婚了,所以在此說明一下。要是已經在台灣結了婚了,則要申請所謂的"依親簽證",申請過去德國。而拿到結婚簽證的人呢,則得在簽證期限內(一般是90天)結完婚,再去轉換為依親簽證。

註二:其實M的家鄉不在Mainz,但是因為我們想在Mainz的法院註冊公證,所以必須與該地的法院聯繫。而在此繁瑣的過程中,也顯見M的耐心,讓我大感窩心,因為很多德國的公務員會有晚娘面孔、不近人情,所以M必須以非常高EQ的方式與其周旋。我想要是另一半連這程序都不願有耐性的辦理的話(我在台灣一點忙都幫不上),這婚我看是很難結了。

註三: 所謂的文件包括-->(Mainz的規定,各邦各城市有出入,不盡相同喔)
1.戶籍謄本英文版(中文版也可,但因為戶政可直接申請英文版,當初我以為英文在德國可通,但如今已確定所有文件都得花上一筆翻譯費)  
2.
單身證明 (先到戶政申請戶籍謄本5份<還是4份?!>,到法院公證,並在公證人面前發誓你沒有結婚 ... :D 即可取得) 
3.出生證明 (出生的醫院有,像我出生的醫院已經關閉,便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)
4. 出生證明申請書 (戶政事務所取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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